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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物流营改增——对行业影响不可低估

浏览次数:   日期:2013/8/20 11:29:49   作者:飞进物流—综合物流部

 

 

81日起,营改增将扩大到全国,给货运行业又带了一次冲击。由于之前的营改增大部分运输大省已经涵盖在内,一些人认为营改增的扩展到全国只是在范围上进一步扩大,低估了对行业的影响。

个体司机的抵扣问题

从公路产业的业态来看,主要实际从事运输的是个体司机,他们原来采用到未营改增地区代开公路运输业发票、挂靠在运输公司等的做法来解决发票问题。全国营改增后,国税部门虽说也可以代开公路运输业发票,但具体开票所需的文件、资质、管辖范围不清楚,有些税务部门抱着不犯错的想法拒绝给个体司机开票,司机是否能成为生态链中第一抵扣环不清楚。

20121月陆续开始的九省市营改增来看,当时物流公司为避免涨价,允许个体司机回老家等地开具发票,实行抵额。试点地区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由税务机关代开的运输发票,实行征三抵七的优惠政策。这次营改增扩大到全国后,取消抵额,只能抵税。不确定的因素还有,即使个体司机能取得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运输业发票,到了三方物流公司那里可能也不能抵扣进项,纯粹成为一个费用发票。根据国税总局“37号文附件26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文件未规定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票是否可以抵扣。

货运业者的困扰

营改增扩大到全国后,由于抵扣链条断裂和错位,可能会带来运价2%左右的抬升,物流公司必须吸收消化掉其中一部分

让货运业者备感困扰的还有运输和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区别,根据“37号文附件规定,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或船舶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在不直接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情况下,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船舶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的业务活动。从条文解释来看,运输业者是指直接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代理为不直接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实际情况远比此复杂,物流公司部分提供运输服务和分段运输的现象比比皆是,这给了基层税务人员较多的自由裁量权。

汽车、摩托车列入抵扣范围是个利好消息,尤其是对以这些运输工具进行提派送的快递公司、小件运输公司尤为有利。

财政扶持政策的两难

在税负不断加重的情况下,各物流公司只能期盼着政府的财政扶持政策。应该说,财政扶持政策是对税收公平性的一种践踏,不符合增值税中性的原则。取消财政扶持政策是未来几年中必然的事情,如何做到既不增加物流企业的负担,又取消财政扶持考验着政府的智慧

营改增作为政府结构性减税的一个重要方面,还将继续深化,有消息说,铁路运输和邮电通讯今年下半年会列入营改增范围,明年建筑业和房地产可能也将列入营改增范围。随着建筑业的加入,仓库租金也许可以列入营改增范围,但是物流公司翘首以盼的道路通行费列入营改增范围尚无时间表。

影响物流企业方方面面

营改增不仅影响着物流企业的税负,也影响着物流企业选择物流运作模式,公司买车或租赁车辆,增值税进项可以抵扣,油费可以抵扣,但是管理难度大,不能适应运量的变化;外包车队,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能抵扣3%,但对方负担了驾驶员、装卸工的人员工资。对业态的选择决定着行业今后的方向,从这个角度说,营改增对行业的影响是历史性的。未来2-3年,营改增对行业的影响会逐渐显现。

营改增还带了其他方方面面的变化,道路运输许可证在贬值,税务部门对物流公司根据车辆吨位限制的开票额度可能取消。

物流企业在这种剧烈变化的外部环境中,应谨慎选择,充分考量各种因素,以保持自己的优势。

 

 

飞进物流